您的位置:首页 - 党建思政 - 学校党建 - 正文

 

中共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委员会(临时)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11-15 9:42:42 点击:
【字号:  】【打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双击滚动】

全校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我校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起表率作用,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维护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师生员工的支持和参与。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学校中心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坚持从严治党、依法治校;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一)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

1、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反对无组织、无纪律行为。

2、党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决不允许自视特殊违反党章;个人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阳奉阴违,另搞一套。

(二)加强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1、校党委每年要研究制定工作计划。

2、校党委、各党支部成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期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主动汇报思想,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批评监督,因故缺席须事先请假。

3、按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主要领导向大会报告工作;对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要有明确的答复和改进措施。

4、每年结合总结、考察对党员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

5、校党委、各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有广泛代表性的群众座谈会,听取意见,接受监督。会后要将群众的意见和改正的情况及时向群众通报。

6、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处理结果。

7、加强舆论监督。宣传好的典型,进行正面引导;对不良现象要批评,必要的时候,对严重问题予以曝光。

(三)加强党支部对党员的监督

1、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好党的组织生活,抓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要积极完成支部交给的工作,支部应加强检查督促,并视情况给予表扬或批评教育。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要及时严肃处理。

2、党员应主动向党支部汇报自己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监督。

(四)加强廉政教育

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奉公意识,使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

(五)实施责任追究

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实施责任追究,要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六)强化责任考核

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记入领导干部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
技术支持:校宣传处网络宣传制作中心 电子信箱:dh_webmaster@163.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正汤北路1号 邮政编码:430212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 Donghu College,Wuhan University 版权所有 2004-2007 鄂ICP备050157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