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学生《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工作,从2006级开始,在全校学生中开设《形势与政策》课程,并作为公共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教学目的
开设大学生《形势与政策》课程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大学生全面正确地认识党和国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教育和引导大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
二、教学要求与安排
《形势与政策》教学:本科生分7个学期完成,每学期16学时,其中自学讨论8学时,专题报告6-8学时,四学年计2学分;专科生分5个学期完成,每学期为14学时,其中自学讨论8学时,专题报告6学时,三学年计1学分。原则上确定双周班会时间为学习时间。
三、教学管理
《形势与政策》课程由学校宣传处与思想政治理论课部牵头,负责统一协调与宏观管理,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直接参与负责日常管理和具体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思政课”部会同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根据教育部社政司每学期印发的“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每个学期的《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计划,组织集体备课,面向全校学生分班开展专题讲座。
四、教学形式
《形势与政策》课是一门时代性、理论性、知识性和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同时又具有连续性、时效性的特点。近二年内,我校采取自学、讨论、辅导、专题讲座和社会实践等形式,每学期每月一次专题讲授,共3-4次。
五、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根据教育部社政司的要求,我校《形势与政策》课程主要以《时事报告(大学生版)》、《时事》VCD以及中宣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不定期下发的形势教育图文、音像资料作为学生学习的辅导资料。
六、成绩考核
(一)《形势与政策》课实行学期考核制度,每学期考核一次,该课程总成绩为各学期考核平均成绩,一次计入成绩册。考核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二)考核主要内容是学生对国内、外形势的认识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三)考核方式,采用开卷考试、写学习体会、写小论文和调查报告等。
(四)考核不合格一般不安排补考,但可参加下一学期的考核。考核合格者,分别在专科学生三年级和本科学生四年级第一学期给出成绩,作为毕业的必备条件,不合格不能毕业。
七、师资队伍
《形势与政策》课程师资主要以学校有关领导、各学院常务副院长、“思政课”专任教师、政治辅导员组成,“思政课”专任教师具体负责实施,政治辅导员负责组织学生学习、讨论、辅导、负责考核和成绩评定。除学校自有师资以外,每学期有针对性地聘请校外专家、教授作《形势与政策》的专题辅导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