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07年6月28日、29日两天,有关部门集中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日程安排 1、6月24日,教务处向各学院发放《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毕业生离校程序单》。毕业班辅导员在领取《离校程序单》后,要及时、准确地填写学生姓名、学号、专业等基本信息。 2、6月25日,由毕业班辅导员统一到图书馆(2楼总服务台)办理图书清还手续。其中,在武汉大学图书馆和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图书馆借阅图书未归还或欠缴赔偿金的毕业生,由学生本人到学校图书馆办理该项手续。 3、6月26日,由毕业班辅导员统一到财务处办理学费、住宿费等清缴手续。其中,需退还住房押金的(凭收据)、欠缴学校学费、住宿费、公物赔偿金的毕业生,由学生本人于6月28日、29日到财务处(行政中心A座2楼)办理该项手续。 4、6月28日、29日,毕业生办理后勤有关手续。 (1)向宿舍管理员提出退房申请,交还电费卡、钥匙、板凳,经核对无误后由管理员签字并加盖“楼栋管理专用章”。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学生带电话机和押金收据到学生通讯服务中心(田径场看台1楼)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3)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后,学生到行政中心B座211室加盖后勤处印章。 (4)如有特殊情况仍需留校的,男生、女生分别到10栋、23栋管理员处交押金(200元/人)后办理临时入住手续,限住10天。 二、毕业生领取毕业文凭和学位证书 1、毕业生未缴清学费、住宿费、公物赔偿金、图书赔偿金等费用的,学校暂缓发放毕业生档案、学历文凭及学位证书。 2、毕业生凭《离校程序单》到相关部门办完手续后,将《离校程序单》和学生证交所在学院,由学院到教务处统一领取本院毕业生学历文凭及学位证书,并发给毕业生。 3、毕业生对领取学历文凭及学位证书持有疑问的,可分别到教务处、财务处进行咨询。 三、毕业生转接党(团)组织关系 1、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的转接手续,统一在6月25日之前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出单位与毕业生派遣去向一致。毕业生入党(团)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在校期间的相关资料统一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2、毕业生党组织关系的转接手续,以学院党总支为单位到组织人事处组织科办理,然后由毕业班辅导员老师负责转达每一个毕业生党员。 3、毕业生团组织关系的转接手续,以学院分团委为单位、凭团员证到校团委组织部办理,然后由毕业班辅导员老师负责转达每一个毕业生团员。 四、毕业生领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明及档案 1、毕业生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到所在学院辅导员老师处领取就业报到证。待分配(未落实就业单位、未办理户挡托管手续)和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不发给就业报到证。 2、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到保卫处(地点:计算机网络中心大楼)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到学生工作处档案室(地点:行政中心A座207室)领取档案。其中,已办理户档托管手续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学校集中转交托管单位。 |